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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网络购药,安全有保障了

上城检察 2024-03-19




4月12日,《检察日报》以《网络购药,安全有保障了》为题,报道上城区检察院守护老百姓用药安全的履职故事。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网络购药,安全有保障了


“对不起,您要买的药,不能在网上销售,请到线下正规药店购买。”3月21日,家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的小李想通过某网络平台购买强力枇杷露,被婉拒。小李又试了其他平台,也是同样答复,就到家附近的药房配了药。


“以前都能网上买,现在却不行了。虽然麻烦一点,但用药安全有保障,也是值得的。”小李不知道的是,这样的变化缘于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售药监管公益诉讼案。


近年来,随着各类网络外卖平台的兴起,满足公众日常生活需求的途径越来越多,尤其在互联网之都杭州。而上城区处于主城区,商业更为发达。线上下单、线下送达的商业模式,使居民足不出户即可购买熟食、蔬菜、饮料、药品等各类商品。各大药店加快进驻网络外卖平台,在极大满足居民药品需求的同时,用药风险也陡然上升。


“是药三分毒”,药物成分在针对某些特定病症进行治疗的同时,也天然伴随着副作用。尤其是处方类药物,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方可调配、购买和服用,盲目使用反而可能会加剧病情。因此,在网络售药这一新兴商业领域,如何加强销售市场规范化建设成为一个关键性问题。


2022年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111号公告,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该清单中,除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外,还包括含麻醉药品、曲马多、右美沙芬的口服复方制剂,以及含雌二醇、地高辛、丙吡胺等40余种成分的单方制剂。这份清单,为药品网络市场的正本清源提供了法律支撑。


▲上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针对违规上架网络平台销售的药品进行拍照取证


今年初,上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结合药品网络市场实际情况,在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平台进行线索搜集,强力枇杷露、芬吗通两类药品闯入检察官的视野。强力枇杷露作为一类复方口服制剂,其药物成分中含有罂粟壳,后者被收录进麻醉药品目录;芬吗通药物成分含有雌二醇,而且性质属于单方制剂。这两种药品在网络平台公开销售,违反上文提到的药品网络禁售规定,给不特定社会公众带来药物使用层面的安全隐患,应予整改下架。


今年2月,针对辖区部分商户在网络平台违规销售上述两种药品的情形,上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明确回应这两类药品属于网络禁售的监管范围,表示将立即开展相应整改。


3月7日,办案检察官跟进监督发现,辖区10家涉案商户已经下架两大类共15种条目的网络禁售药品。“我们将继续落实好检察建议,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关注销售页面展示内容、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表示。


“用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能动履职促进各方齐抓共管,未来还要持续发力,做得更好。”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江波均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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